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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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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国定路1号楼、国定路3号楼、湾谷园B5号楼,项目公司为上海科汇智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类型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为上海市杨浦区。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包括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科创”)和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上海科优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优达”)。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4月1日收到杨科创通知,因杨科创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到期,经杨科创新一届董事会决议,聘任颜明峰先生、张建先生、邹叔君先生、吉志军先生担任杨科创副总经理;聘任张建先生担任杨科创财务负责人,黄霞女士不再担任杨科创财务负责人;聘任吴冕先生担任杨科创董事会秘书,顾莹姝女士不再担任杨科创董事会秘书。具体人员简历如下:
颜明峰,男,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技术交易所总裁,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会长,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负责技术要素市场板块全面工作。
张建,男,中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科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科优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丰富的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经验和园区运营管理经验,主要负责科技金融板块全面工作。
邹叔君,男,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执行总裁,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投资等方面工作,主要负责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板块全面工作。
吉志军,男,现任上海科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云智汇”园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技园区运营与孵化企业服务经验,主要负责产业孵化板块全面工作。
吴冕,男,中级经济师,现任杨科创办公室主任,上海中小企业研发外包服务中心主任。
杨科创已就前述事项履行完成相关决策程序。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运营管理机构内部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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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7,13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767%。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经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7,133,990.11元,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7,133,990.11元。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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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5年4月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4月10日(场内);2025年4月9日(场外)。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